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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西药二》重要考点归纳:第十三章第四节

日期: 2019-08-25 18:38:28 作者: 郭志泽

  第十三章 抗肿瘤药

  第四节 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干扰有丝分裂药)

  考点一: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的药理作用(2016年A型题,共1分)

  (一)作用特点

  主要作用于有丝分裂M期,干扰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包括三大类,即长春碱类、紫杉烷类和高三尖杉酯碱。

  1.长春碱类——长春新碱、长春碱、长春地辛和长春瑞滨

  用于治疗多种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乳腺癌和肺癌。

  静注后进入肝脏较多,同时浓集于神经细胞,故神经毒性重,但很少通过血-脑屏障。

  长春碱类药分子中具有吲哚环结构,极易被氧化,故在光照和加热的情况下很容易变色,应避光保存,静脉滴注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2.紫杉烷类——紫杉醇和多西他赛

  紫杉烷类药是一类广谱抗肿瘤药。

  紫杉醇:作用于处于聚合状态的微管蛋白,妨碍纺锤体的形成,阻止细胞分裂,使细胞停止于G2/M期。

  多西他赛的水溶性比紫杉醇好,毒性较小,抗肿瘤谱更广。

  3.高三尖杉酯碱

  是从我国三尖杉属植物中分离出的抗肿瘤生物碱之一,其抗肿瘤作用机制为干扰核蛋白体功能阻止蛋白质合成的药物,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抗肿瘤药物,但对S期细胞更敏感。

  4.门冬酰胺酶

  为影响氨基酸供应、阻止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可降解血中门冬酰胺,使瘤细胞缺乏此氨基酸,不能合成蛋白质。

  (二)不良反应

  1.长春碱、长春新碱: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血栓性静脉炎、脱发、神经系统毒性(四肢麻木,腱反射消失,腹痛和便秘、麻痹性肠梗阻)。

  2.紫杉醇:骨髓抑制、脱发、过敏反应;外周神经毒性;心脏毒性;超敏反应。

  3.高三尖杉脂碱: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脱发、心脏毒性。

  4.门冬酰胺酶:过敏、消化系统反应。

  考点二: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的用药监护(2017年A型题,共1分)

  (一)关注长春碱类的神经毒性

  长春碱类药的神经系统毒性为此类药物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表现为四肢麻木,腱反射消失,腹痛和便秘、甚至麻痹性肠梗阻等。静脉反复注药可致血栓性静脉炎,注射时漏至血管外可造成局部坏死,应立即停止注射,以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局部;或以1%普鲁卡因注射液局部封闭,温湿敷或冷敷;发生皮肤破溃后按溃疡处理。

  (二)预防由紫杉醇所致的超敏反应

  1.紫杉醇因其以特殊溶剂聚乙烯醇蓖麻油进行溶解而可能导致严重的超敏反应,需常规进行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和组胺H2受体阻断剂的预处理,以防止严重的超敏反应。

  2.多西他赛与紫杉醇相比,神经毒性和心脏毒性都较轻,但多西他赛骨髓抑制较明显,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另外多西他赛可致持续的液体潴留,也会发生超敏反应,因此建议口服地塞米松以减少液体潴留和超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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